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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2007年05月29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为了激发我院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的热情,培养自主学习,勇于创新的能力,营造你追我赶、共同进步的良好学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学院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评选 “学习标兵”活动,具体活动办法和要求如下:

一、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勤奋求知、锐意创新、立志成才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勤劳朴素;

2、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及格科目,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专业,学习认真,态度端正,能够帮助、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4、在校正式注册,修业一年以上的本、专科学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排列班级前5名,并且专业主干课每门科目在80分以上,对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专业主干课每门科目在75分以上;

2)英语过六级,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的前1/3

6、参加活动、竞赛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或学术论文在校级以

上(含校级)刊物发表或宣读、有科技成果通过鉴定者,相同条件

下优先。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各班根据条件推荐2-3名候选人,并组织好每人1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每学年9月上旬上报学院,同时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2)学院在各班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前一学年学生在校表现和考试成绩,组织有关部门、教师进行评选,确定10名左右的正式人选,张榜公布,颁发奖励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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