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九江市公安局为提高对“电动车、助力车”被盗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挤压犯罪空间,同时,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要求各“电动车、助力车”车主到辖区办理车辆使用备案手续。目前,据辖区派出所反馈,我校还有多数车主特别是学生车主未办理相关手续,现根据市公安局整治规定并结合学校2014年4月下发的《九江学院校园内学生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就校内“电动车、助力车”使用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电动车、助力车”车主,近期请携带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主动到辖区派出所(主校区学院警务室、浔东校区保卫科、庐峰校区保卫科、八里湖校区保卫科均有派出所驻点),办理车辆备案登记。
二、此次备案登记后,公安部门将上路进行查验,对逾期未进行备案登记的车辆一律查扣。
三、根据九江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车、助力车”整治要求和“九江学院校园内学生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学校将配合公安部门对校内车主使用“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请相关车主按要求办理车辆备案手续,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车辆及早进行处理,不得在校内行驶,一旦发现,一律查扣。
依法依规使用车辆是每个公民理应遵守的要求,请各位车主务必高度重视,并积极守法,履规、履责,全力维护好校园内的交通秩序,主动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请相互转告!
保卫处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