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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5:53浏览次数:

各学院、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构建特色鲜明、能力卓越的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体系,培育我省战略科技力量,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及《组织申报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范围

1. 原子能与射线束应用、低空飞行安全与管控、航空应急救援等领域。

2. 参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的联合共建。

二、申报要求

(一)目标要求

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加强应用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在研究领域内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显著的研究方向。

(二)申报单位要求

1. 申报单位(含牵头和共建单位)须为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在该领域科技创新优势突出、代表性强。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单位。

2. 牵头单位须牵头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任务,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产生过获得应用的创新成果。

(三) 人员团队要求

1. 实验室主任须全职在实验室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国家级人才或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可到65岁(1960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强;2023年1月1日以来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同行认可度高,学风作风优良。

2. 实验室要有年龄和学历结构合理、专业布局优化的稳定人才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人员名单需有依托单位的确认文件)。实验室固定人员须为依托单位人员,且实验室人员不得为省内其他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与其他省级及以上平台人员重复率不超过30%。

(四)基础条件要求

1. 实验室要具有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独立集中的科研场地。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并纳入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

2. 实验室要有充足的经费保障,依托单位承诺每年对实验室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

(五)运行管理要求

1. 实验室应实现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实验室主任在研究方向、科研组织、资源配置、人员聘用与考核等方面享有自主权,对实验室建设发展成效负责。

2. 实验室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制度,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仪器设备、安全保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管理运行规范。在人员激励、评价体系建设、产学研用融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的机制。

三、申报流程及工作安排

(一)校内申报与材料初审

1.申报单位(各学院、科研机构)组织团队对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组建申报书》《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组建方案》(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省科技厅通知)。

2.所有申报材料须经脱密处理,组建方案内页中实验室主任承诺书、牵头单位意见、共建单位意见等页面需签字盖章后,扫描为图片插入WORD文档;申报书成效表证明材料以PDF文件上传。同时准备PPT汇报材料(时长不超过10分钟,围绕建设意义与定位、建设基础、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运行管理、人员队伍、条件保障等内容)。

3.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月2日17时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含申报书、组建方案、证明材料、PPT)打包发送至邮箱(109718226@qq.com,邮件主题注明“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申报-XX单位-XX实验室”)。

4.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校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及申报条件符合性,提出初审意见并反馈申报单位修改完善。

(二)网上申报与审核

1.初审通过后,实验室主任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jiangxi.gov.cn),进入“办事大厅—平台/载体—创新载体及平台子系统-省重点实验室”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确保材料准确无误后提交。

2. 科研处对实验室主任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按要求完成系统提交。学校推荐截止时间严格遵循省科技厅要求。

(三) 科技厅申报流程

1. 择优推荐。学校申报完成后,由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参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共建的,需上传由省重点实验室牵头依托单位盖章确认的同意共建意见。

2. 评审考察。省科技厅对符合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者,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对共建单位将单独评审考核,评审未达标者将不作为共建单位。

四、重要注意事项

1. 避免重复建设,各依托单位已建有同领域国家级、部级、省级的平台,不得重复申报。

2.时间节点管控: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须严格遵守校内及省科技厅规定的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逾期未完成相关流程的,将无法参与本次申报。

3.材料真实性负责: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材料不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4.申报推荐时间

(1)自2025年12月18日9时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请各依托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校内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月2日17

(3)省重点实验室主任网上申报、依托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17时;

(4)推荐(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17时

五、相关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谌老师 联系电话:8312768, 8334056

科研处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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