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校教师有组织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与水平,提高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质量,现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人文社科类国家级项目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与周期
本支持计划面向拟申报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人文社科类国家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教师,择优支持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申报潜力的项目。支持周期为6个月,立项数量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和学校年度安排统筹确定。
二、申报条件
1.支持计划面向全校具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国家级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的全职在岗教师,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全职在岗教师,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同一年度同批次只能申报一项支持计划,且不得使用已获其他校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相同选题或高度相似内容重复申报;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且无在研逾期未结项的科研项目。
2.为强化本支持计划的针对性与连续性,对下列情形作出专门规定:
(一)2024—2026年度曾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但未获立项、且仍具备申报条件的教师,应在申报材料中如实注明原申报项目名称和申报年度;
(二)获得支持计划立项的负责人,必须完成2027年度相对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
三、申报材料与程序
1.申请人填写《九江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九江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计划申请活页》(附件2)、《九江学院人文社科类国家级项目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及《九江学院人文社科类国家级项目支持计划申请活页》(附件4),连同申请人2024-2026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情况等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
2.各二级学院对申请人资格、材料真实性、选题重复情况及科研诚信等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
3.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计划的学院于2026年12月18日17:00前将申请人纸质版《九江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九江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计划申请活页》(附件2、一式三份)及《九江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报送至厚德楼460室,提交纸质材料时,请将三份活页材料夹入申报书中,同时将附件1、附件2、附件5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896408785@qq.com。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334056。
4.申报人文社科类国家级项目支持计划的学院于2026年12月18日17:00前将申请人纸质版《九江学院人文社科类国家级项目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一式一份)、《九江学院人文社科类国家级项目支持计划申请活页》(附件4、一式三份)及《九江学院人文社科类国家级项目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报送至厚德楼460,提交纸质材料时,请将三份活页材料夹入申报书中。同时将附件3、附件4、附件6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13750736@qq.com。联系人:谌老师,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