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由政法学院主办、法学社承办的第十一届“清源论法”活动于综合楼524会议室成功地举行。政法学院副院长曹钟安、实验室副主任陈昊,九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西柴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简武律师,九江市律师协会刑专委主任、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张立忠律师,以及大一学生代表和法学社全体成员参加了活动。本次活动以深究冤假错案、探讨法律改进为主题,以弘扬法律精神、开拓法律思维为目的。此次活动分为四个环节,首先是案例讲述,其次是问题探讨,再次是专业讲解,最后为活动总结。

活动第一阶段,由曹钟安院长为本次活动作开场致辞。曹钟安院长首先为同学们详细介绍到场的两位校外嘉宾,同时表示对他们的到来予以热烈的欢迎;随后,院长表示“清源论法”活动是法学社的传统活动、是政法学院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活动、也是学院一直以来得以重视的活动,也是政法学子学习法律知识的很好途径。最后,他希望在活动中同学们可以积极参与、积极发言,也希望能借助这次活动激发政法学子的学法热情。活动第二阶段,正式进入活动流程。这个阶段是案例讲解、律师点评与学生提问穿插进行。

首个案件是佘祥林案,由法学社邹子萱讲解,她为大家介绍完案件基本信息与审判流程后,带领大家观看了一段相关视频,并对此发表自己的看法,借此指出我国刑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随后,由简律师对案件作点评,他以专业人员的角度,提出我国冤假错案的形成不仅是有罪推定、疑罪从轻等问题存在,也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法律程序问题。为此简律师还发表了自己对于程序法与实体法关系以及庭审实质化的看法,这不仅为学生拓展了法律知识同时增长了学生对实务的了解。

在简律师专业的讲解后,紧接着就是法学社赖春丽为大家讲述胥敬祥抢劫案,她首先带领大家一起了解案件发生的背景及基本案情,再提出案件存在的关键疑难问题并对此逐一进行分析。随后,在提问环节中与在场的学生一起探讨案件的相关问题,同时为他们解决对案件的疑惑之处。她讲解完后,简律师也为案件作出专业点评,并对此进行了举例补充说明,他列举了一个强奸幼女案,以此更深入地解释了疑罪从无与疑罪从轻的概念。这种结合实例的讲解方法加深了同学们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

接下来的赵作海案则是由法学社谢文华进行讲解,张律师进行点评。谢文华除了为同学们讲述案件信息外,又从不同角度出发,提出法律侦查程序中存在不严格依法取证、办案机关主观臆测没有做到客观公正等问题。张律师对此案件进行点评时,他结合办案经验指出冤假错案问题的产生也部分根源于历史传统,要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公、检、法就应该做到机关分离、各司其职,减少失误。
最后,由法学社万煜讲解呼格吉勒图案。万煜简单讲述了案件事实与审判改判过程,并对案件进行了分析。之后由张律师对案件作专业讲解,他分享了他对于当前我国刑事案件错判的原因的看法,并对此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说明。张律师扩大知识点的讲解,极大地培养了同学们的发散性思维。在作完讲解后,张律师还热心的为学生解答在活动中产生的疑惑,他每一个回答都力求让学生满意,这不仅是他谦虚品格的体现,也是其严谨办案风格的展现。
活动最后,陈昊老师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首先他对简武律师、张立忠律师能在百忙之中参与本次活动再次表示热烈的欢迎。随后他讲道此次活动主要讲解的是我国具有代表性的冤假错案,这种学习和分析案件的方法是学习法律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他指出作为一个法律学子,同学们应该对以后的法律生涯寄予深厚希望,最后陈昊老师还鼓励同学们要能担起自己作为法律人的责任,共同建设更好的法治社会。到此,法学社第十一届“清源论法”活动圆满结束。
此次活动,让我们知道维护司法的正义,不仅是公检法的责任,更是我们法律人的责任;法律的发展,不仅要法律学者的努力,也需要法律学子的推动。作为新一代法律人,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为中国司法尽自己的一份力!